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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民事纠纷法律要点汇总

发布日期:2026-01-26 作者: 点击: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争议。其核心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构成了一个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的完整体系:


  协商:当事人自行和解,属于私力救济。


  调解:在第三方主持下达成协议,属于社会救济。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基于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属于社会救济。


  诉讼:通过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解决纠纷,是公力救济途径。国家正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倡导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若选择诉讼途径,以下程序性规则至关重要:


  起诉条件: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条件:(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常见民事纠纷法律要点汇总

  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继承纠纷等属于专属管辖。


  特殊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列明(常见情形):


  挂靠纠纷: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纠纷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借用凭证纠纷:因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等引发的纠纷,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保证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一并起诉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时,法院应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损: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代理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视为一般代理,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第三人追加: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申请法院追加,但由法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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