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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近期多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我所对该等诈骗行为作出强烈谴责。我们将彻查并对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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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老师
手机:18939240621
固话:0371-67448876
网址:www.hnzdlawyer.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黄河南路16号(河南地质研究院17楼)
一、适用对象与范围
适用对象:因民事纠纷需要代理,且尚未委托律师、也未被指派法律援助人员的当事人。一般需同时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与事项范围两项条件。经济困难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本地经济与法援工作需要确定并动态调整;若申请人住所地与受理地标准不一致,以受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为准。此外,法律明确若干情形可免予核查经济困难,以及部分事项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民事事项范围通常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救助;具体以当地公布的补充规定为准。
二、申请渠道与管辖
诉讼事项: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非诉讼事项: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事由发生地的法援机构申请。
多地申请: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机构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机构受理。
办理地点:各地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通常设有法援窗口;多地已推行异地申请“全省通办”,可就近提交,由受理机构初审并按机制转交有管辖权机构审批。

三、申请材料与提交方式
基础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表;
身份证明;
经济困难状况说明/个人诚信承诺,或依法不受经济困难限制的材料;
与申请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团队由熟知公司法、公司治理结构、各行业情况及相关法律业务的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在重视纠纷处理的同时更注重风险防控,防范于未然。若有需要,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