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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民事纠纷中的证据收集问题

发布日期:2026-01-26 作者: 点击:

  处理民事纠纷中的证据收集问题,是决定诉讼成败的关键环节。证据是诉讼的“基石”,其收集、保存与提交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在开始具体收集前,必须理解三个基本原则,它们贯穿于证据工作的始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三性”审查原则:法院认定证据时,会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和审查。


  真实性:证据本身及所载内容必须是真实、未经伪造篡改的。


  合法性:证据的取得途径、方式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通过盗窃、欺骗、胁迫、利诱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可能不被采纳。


  关联性:证据必须与待证案件事实有直接联系,能够证明争议焦点。


  原件原物优先原则:当事人应尽可能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原物。提供复制件、复制品确有困难的,必须保证其与原件核对无误。


  收集证据后,必须遵守诉讼程序规定,否则证据可能不被采纳。

如何处理民事纠纷中的证据收集问题

  严格遵守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由法院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认可。


  法院指定期限的,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逾期提供证据且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可能不予采纳,或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


  确有困难无法按期举证的,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延期。


  规范制作与提交证据:


  证据材料应逐一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


  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法院收到证据会出具收据。


  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团队由熟知公司法、公司治理结构、各行业情况及相关法律业务的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在重视纠纷处理的同时更注重风险防控,防范于未然。若有需要,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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