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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发布日期:2021-11-19 作者:灼灼其华 点击:

  犯罪的法定分类,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分类。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性质,将犯罪分为十类:危害国家安 全罪,危害公共安 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接下来郑州刑事辩护公司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介绍下什么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故意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为。公民的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是公民基本、重要的个人专属权益。


什么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两类犯罪: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只有权利人本人才享有,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性的决定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2)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公民的民主权利,是公民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和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的权利及其他民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批评权、控告权、申诉权、宗教信仰自由权、通信自由权等。本书根据犯罪侵犯的法益,将本章犯罪分为以下几类: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侵犯性的决定权的犯罪,侵犯自由的犯罪,侵犯名誉、隐私的犯罪,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妨害婚姻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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