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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近期多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我所对该等诈骗行为作出强烈谴责。我们将彻查并对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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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老师
手机:18939240621
固话:0371-67448876
网址:www.hnzdlawyer.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黄河南路16号(河南地质研究院17楼)
什么是司法保护?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介绍下:
司法保护是指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专政机构通过依照法律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⑴有权实施司法保护的机关有哪些?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即广义的国家政法机关。
⑵“依法履行职责”的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维护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的保护措施。
⑶司法机关在保护的角度讲,它包括:
①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种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
②依法保障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依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对诉讼权以及检举,控告权的行使。从特殊司法角度讲,主要指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为未成年人所采取的维护其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的保护措施。
⑷“专门保护措施”的含义是什么?
指有别于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由国家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行政保护措施。从司法保护涵义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司法保护,虽然涉及一般的司法保护,但主要指特殊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