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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2-03-04 作者:灼灼其华 点击:

  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 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美国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罪等严重的犯罪。美国有的州的刑法规定终身监禁适用于A级重罪。


  在中国没有终身监禁这一刑罚,但是在2016年我国加大对贪污受贿罪的惩罚力度,规定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 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的区别


  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的区别?郑州刑事辩护公司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小编来说一说:


  虽然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在字面含义上存在相似之处,但其具体适用方式却存在较大差异。一是实际执行刑期不同,终身监禁是实质上的“无期”,除大赦或特赦等特定情形发生,罪 犯真正需要“牢底坐穿”,无期徒刑则在实际执行两年后,对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减为有期徒刑并*低可服刑13年出狱;二是适用范围不同,终身监禁仅适用贪污犯罪和贿赂犯罪这两种特定犯罪类型,而无期徒刑的适用范围则相对较广;三是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不同,终身监禁是附属于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宣告,而无期徒刑则具有独立性。


  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前身为原河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先行者,三十余载风雨兼程,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现已发展成为一家提供包括非诉业务、民商诉讼、刑事辩护等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如松柏般扎很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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