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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订历史(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zui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郑大律师事务所继续介绍下它的修订历史:


  七八宪法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订历史(二)

  八二宪法


  我国当前现行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6]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8]、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9]、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10]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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