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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刑事辩护中辩护律师的义务和诉讼权利

  很多人不了解在刑事辩护中辩护律师一般都会有哪些义务与诉讼权利?郑州刑事辩护公司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来为您介绍下:


  辩护律师有哪些法定义务?


  辩护律师(如:刑事辩护律师)在享有法定的诉讼权的同时,还承担法定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郑州刑事辩护中辩护律师的义务和诉讼权利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很多诉讼权利,比较重要的权利包括:


  (1)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既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证据,也可以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调查取证。


  (2)会见权。辩护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可以与他们通信。


  (3)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到法院、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与卷宗材料。


  (4)出庭辩护权。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律师有权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5)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申诉、控告、异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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